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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部门文件 |
统[2005]2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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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调整《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报表制度(发电部分)》征求意见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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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为使电力行业的统计工作能够更好地为电力企业服务,使行业统计信息的内容、结构,能及时、准确地体现电力企业在新形势下的生产、经济运行实际需求以及现代化管理的理念与手段,经与有关电力企业协商,决定对现行的《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报表制度(发电部分)》(表号为CEC001、002、003、101、102、103、104、105、106)进行修订。请各报送单位积极组织收集企业各相关管理部门、基层单位的有关建议,在8月底前用书面、邮件等方式发送给中电联统计信息部。中电联统计信息部将在征集有关政府部门,整理、汇总各企业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后,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进行审定,并报送国家统计局批复。修改后的报表制度将在2005年年报会议上部署并开始执行。
另:《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报表制度(发电部分)》可以在中电联统计信息页面下载(下载方法:进入中电联主页www.cec.org.cn后,点击页面上方“统计信息”栏,在页面左侧下载现行报表制度)。
联系人:刘伟涛
电 话:010-63415619 或918125619(微波)
传 真:010-63415724 或918125624(微波)
邮 箱:liuweitao@cec.org.cn
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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